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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清远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6-3-20 10:37:42

清远市2016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九年级学业考试

   1凡具有清远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2在清远借读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市应届九年级学籍的广东省内非清远户籍学生可以报考

   3)非广东省户籍学生(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必须具有广东省内完整两年初中学籍,并且具有我市应届九年级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和医疗)累计不少于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并且在中考报名截止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才可以在我市报考

   (4)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中考。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少年,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2.八年级学业考试

   1)具有我市八、九年级学籍的在校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八、九年级学生。

   3)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历届初中毕业生。

    已参加我市201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 报考手续

我市应届八、九年级在校生在原就读学校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往届生需凭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方能报考;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在校生学籍证明,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参加中考,借考需经借考县(市、区)招办审批(非广东户籍考生由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 报考时间

2016316日至31日。

(四) 报考流程

1.各县(市、区)招办于315日前登陆清远市中考管理系统(HTTP//QYJYJ.EDUGD.CN/ZK/),做好所属各报点考信息设置工作(分年级设置),并打印各报点和考信息文档,盖公章后于316日前送市招考办。

2.市招考办根据各报点的人数在中考管理系统中生成准考证号和密码,各报点将准考证和密码发给考生。

3.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清远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QYJYJ.EDUGD.CN/ZK/LOGIN.JSP)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录入的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因考生基本信息录入不全或错误而影响考试成绩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点交费,报名点凭学生二代身份证获取考生信息并现场摄像,然后打印考生的正式报表让考生签名确认。

5.九年级考生报考时,必须同时在中招平台上填报中考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特殊考生需选择免考、择考、缓考或参加理论考试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股审核后交同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入中招平台。另外,如需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学生也要一并填报选考科目。

(五)报考费用

根据清府办函〔2002〕60号和清市价〔2012231文件精神,我市中考报考费的收取标准为:九年级80元/生(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共8科,10元/科);八年级20元/生(地理、生物共两科,10元/科)。

二、考试

(一)我市2016中考继续取用省考试院命制的中考试题(以省2016年各科考纲为依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共10;各科考试用时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100分钟(英语含听力考试,约15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各80分钟,历史、地理、生物各50分钟。

(二)考试科目、时间

1.文化课考试

  

考试时间

 

620

(星期一)

上午

09:0009:50

50分钟

 理(八年级

10:2011:10

50分钟

 物(八年级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621

(星期二)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10:5012:10

80分钟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622

(星期三)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10:5011:40

50分钟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其中,地理、生物学科为八年级考试科目,其余为九年级考试科目(含体育)。

2.体育科考试:4月--5月。具体操作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制定的《关于做好2016年清远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另发)精神执行。

3.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从2016年起,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市教育局高中职科、体卫艺科、市教研院和市招考办统筹,在市直学校统一安排考点和考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评卷

2016年继续实施全市统一评卷及计算机辅助统一网上远程评卷。

(一)今年中考成绩继续采用原始分的形式公布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25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各100分历史40分,地理、生物各30分(历史、地理、生物卷面满分各为100分),体育60分总分为820分

(二)学业考试成绩在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时,与所有考查科目一并以等级形式呈现在“广东省义务教育学生毕(结、肄)业鉴定表”上,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凡因故缺考的考生,缺考科目的成绩以“缺考”记录。各学科学业考试等级的比例分别为:A(25%)、B(35%)、C(25%)、D(10%)、E(5%)。

(三)考试成绩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公布和管理。

评卷点设置要求、评卷教师的挑选及培训等有关事宜另文通知。

 四、志愿填报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按批次录取。

招考办今年继续编印《报考指南》免费发给考生,让所有报名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了解全部招生学校信息,从而能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填报适合的学校志愿,确保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各县(市、区)招办、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指导考生登陆清远市中招服务平台填报自己的志愿。若发现有学校或老师故意隐瞒招生学校信息,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强迫考生填报某指定学校志愿,侵犯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清远市招生考试网站填报和修改志愿信息,在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必须确认,并回学校打印签名。一经确认或者逾期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今年我市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日至3日(初定)。各批次的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参看《清远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另发)。考生的志愿信息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共同签名。

考生只能填报面向全市及中考报名所在地招生的学校志愿 。借考生则只能填报面向全市及借考地招生的高中学校志愿。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模式。市招考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市招考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招生学校提交的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进行纠正。各招生学校要自觉执行政策规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二)普通高中学校的投档、录取和备案工作在清远市中招平台进行。各高中学校必须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市中招平台,对本校的投档考生数据进行相关的录、退档以及注册等操作。录取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有电子档案的不能录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各县(市、区)招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在市中招平台上审核所属高中学校的档案录取。

(三)生源充足的省一级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内完成录取相关工作。生源不足的省一级学校(市直高中学校除外)和面上高中学校经两次投档录取后还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可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2016年中考落选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5号)精神,2015年起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4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逐步提高直接分配比例我市继续执行去年制定的分配办法。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

    )特长生的录取按术科成绩划定术科资格线,再按照中考成绩划定文化资格线(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招生学校相应正取分数线的75%),最后根据考生志愿和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具体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精神另行发文通知。

(六)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清远市第一中学、清远市华侨中学省实模式班清远市第二中学广州二中实验班清远市第三中学广铁实验班、清远市体育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教育局审批同意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

2.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除个别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部分计划外,其余均面向清城区招生,各县(市、区)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3.具体的招生计划和范围以市教育局今年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批次

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设立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华师附中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第一批次:清远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

3.第二批次:中职和技工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其投档及审批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负责;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审批工作由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但整个招生录取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批次等详见《2016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安排(初定)

6月29日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各分数段考生数,6月30日接受考生成绩查询,7月1日至3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5日公布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7月5日市招考办投提前批次志愿考生档案,供相关学校审录;7月7日投第一批次省一级学校志愿考生档案,供相关学校审录;7月8日投第批次面上高中志愿考生档案,供相关学校审录。

7月6日至15日为学校录取和学生注册时间。在7月6至15日录取期间,考生可登陆市中招平台上输入自己的考号和密码,随时了解自己电子档案的录取状态,并根据自己电子档案的录取状态及时到所录取学校缴费注册。7月16日,市招考办关闭录取系统,同时统计各高中学校的缺档情况并通过中招平台、清远市招考办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7月17至18日,凡在库状态考生可根据各校的缺档数在中招平台上进行第二次补填志愿,7月19至22日为第二次录取和注册时间。

学生电子档案状态分为在库、在阅、拟录、拟退、录取、退档、注册共7种。在库状态为考生档案没有被投档到任何一所学校;在阅状态为考生档案已经投出学校,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拟录和拟退状态为学校提交了录取和退档申请,正在等待各级招办审批;录取和退档状态为考生档案经过各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同意录取或退档;注册状态为考生已经缴费注册。      

各高中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栏张贴等多种方式公布录取的考生名单,并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各级招生部门和各高中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中招平台上学生档案的录退操作,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内完成考生档案的审核。7月16日市招考办关闭录取系统时,凡在阅、拟录、录取状态的考生档案将全部确定为注册状态;拟退和退档的考生档案则全部转为在库状态。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送审时间为9月15日-20日。

)中职(技工)学校直接在省的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录取。具体的录取时间和操作省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2016年春季招生的有关安排

    20164上旬市招考办将九年级没有确认参加今年中考的学生信息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各春季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春季新生录取工作,录取名册打印及送审时间按照省的文件精神执行

    七、加分录取和照顾录取若干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每生只照顾最高分值的一项): 

    1.按《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要求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O分投档录取;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按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要求,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3.按《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要求,少数民族考生加1O分投档录取。

4.按市人民政府《颁发清远市农村独生女和纯二女结扎家庭奖励优惠办法》(清府〔2006〕11号)要求,对符合奖励条件、落实了节育措施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报考市、县级中学时加10分投档录取。

符合上述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办理手续时要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招考部门负责审核、录入并复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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